8月29日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2024年8月22日,浙江泰顺温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款175万元,时任浙江泰顺温银村镇银行行长王川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。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:存款业务管理不审慎;以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向关联方吸收存款;贷款风险分类不审慎;重要信息系统风险管理不到位;核心业务制度严重不健全。